北京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覆盖61项事项
新京报快讯(记者徐美慧)1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印发。《目录》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9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61项具体公开事项。
据悉,《目录》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公开事项和内容等进一步规范化、清单化、透明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公开,有效扩大社会查询、监督。
《目录》明确了政务公开覆盖范围。其中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市、区两级履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职责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均适用《目录》。
据了解,《目录》结合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信息、林权交易等9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61项具体公开事项。
相比国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拓展了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林权交易等4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其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公开事项涉及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的公开事项主要包括采购公告信息、变更公告信息、成交结果(公开招标类)公告信息、药械采购单信息、采购目录基础信息、采购目录明细信息等6项内容。公开渠道和载体主要包括药品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对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公开事项,涉及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的公开事项主要包括采购公告信息、变更公告信息、中标/挂网产品公告信息、疫苗采购单信息、采购目录基础信息、采购目录明细信息等6项内容。公开渠道和载体主要包括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目录》印发实施后,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电子化发展,在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新京报记者徐美慧
编辑白爽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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