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华讯方舟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2022-08-15 21:01:37 来源: 中证网 作者:黄灵灵

  讯(记者 黄灵灵)8月1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吴光胜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讯方舟、吴光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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