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印发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2023-01-29 10:40:00 来源: 新华网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新华财经上海1月29日电 上海市人民政府29日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助企纾困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非居民用户2023年超定额用水,减半收取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全面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

  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续贷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支持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续贷。完善上海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

  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2023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按照0.5%收取担保费,鼓励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继续减半收取。鼓励各区对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

  在援企稳岗扩岗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按照国家部署,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

  支持行业企业稳岗扩岗。落实稳岗留工10条政策措施,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有序运行。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及时掌握员工返岗情况,对缺工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和提供针对性服务,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等服务活动,做好各类线上线下300959)招聘。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录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人员或我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恢复和提振消费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办好第四届“五五购物节”,扩大全球新品首发季、上海时装周等活动影响力,持续集聚全球高端消费品牌,线上线下联动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此起彼伏、接续持久的国际化大都市消费热点。支持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对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创新业态、模式及创意活动和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予以支持,每年奖励上限为零售企业100万元/家、餐饮企业50万元/家。大力发展信息消费、金融保险、个性化旅游、文化、体育、医疗健康等高品质服务消费。落实新一轮城市商业空间布局规划,打造东、西两片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高品质商业综合体和数字商圈商街,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加快打造一批特色商业地标。鼓励国有企业所属的商业设施和自有品牌带头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发挥引流导入作用。

  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全面激活文旅市场。开展市民文化节、乐游上海艺术季等重大节展活动,举办第二届上海旅游投资促进大会,鼓励文旅企业开展打折优惠活动。用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旅游发展、体育发展等专项资金,促进文创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加快恢复。市、区联动发放文旅、体育、餐饮、零售等专项消费券,广泛动员电商平台和各类商户参加,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恢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2023年3月31日前继续按照10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企业购买保险替代产品,促进出入境旅游有序恢复。

  支持会展行业恢复重振。支持各类展会加快复展,举办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品牌博览会、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和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对2023年在沪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按照举办单位实际发生的场租费用给予补贴。支持会展行业提升能级,对引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权威机构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补助。

  在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全球招商引资活动。策划举办“潮涌浦江”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上海全球投资促进大会和上海城市推介大会,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要素保障机制,持续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和开工。积极主动走出去、引进来,组织专业化招商团队赴海外精准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大力吸引头部企业和高能级项目。开展产业生态招商,聚焦“3+6”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活动。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推动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加快开工建设,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滚动推进“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等一批在建项目,全面开工白龙港污水处理调蓄工程等一批新建项目,加快推进上海东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外电入沪特高压直流等一批大项目大工程。

  全面提速“两旧一村”改造。落实“两旧一村”改造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优先将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中心城区周边和五个新城等区域的“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2023年完成中心城区零星旧改12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28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土地平稳供应并优化结构,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用好各类投融资政策和工具。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落实资源性要素指标“六票”统筹政策,全面推广桩基先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措施。精简项目审批流程,推广实行标准化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后补等措施,将“分期竣工验收”实施范围扩大至工业、研发、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

  在外贸保稳提质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外贸企业抢订单拓市场。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加快实现商务人员正常出入境往来,推动中欧班列“上海号”增加开行频次,支持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在全球市场中扩大份额。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服务平台能级,加快进博会意向采购成交落地,提升进口集散功能。

  发挥稳外贸政策综合效应。精简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按照国家要求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统筹用好国家外经贸发展和我市商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优化资金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培育高能级贸易主体,新认定一批贸易型总部和国际分拨示范企业。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升外汇套保、跨境人民币和外汇收支便利化等外贸金融服务支持,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

  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积极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发挥开放型经济优势吸引更多外资。落实国家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研究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等政策,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开展国际贸易投资洽谈活动,为外资企业人员出入境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深化与外国商协会的交流,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在产业创新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制订新一轮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实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五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和示范应用。继续实施新基建项目优惠利率信贷贴息政策,推进新一批新基建重大示范工程。支持重点企业联合攻关,加强底层技术和硬科技研发,支持“链主”企业组织开展技术协同创新。

  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打造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实施整车和芯片企业联动计划,推动高端装备、先进材料、航空航天等行业扩产增能,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产线智能化改造,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订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限提高至1亿元。着力提升专业服务业能级,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等金融业态,大力发展研发经济、基础研究、成果应用、工程技术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航运保险、融资租赁、海事仲裁等航运服务业,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服务业项目支持力度。

  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和平台企业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政策举措,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扶持政策、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建设南虹桥、张江、市北高新600604)等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有效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拓展投资空间,引导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绿色低碳等领域。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包容性的业态模式创新,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多措并举增加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资源供应,确保高峰季能源供应安全有序。支持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建成重燃试验电站F级保障机组、崇明-五号沟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加快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杭州湾海上风电项目等建设,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保供能力。

  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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