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企业可优先为副高职称等六类人才建立年金
马玉姝淄博报道
4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车新鹏介绍全市企业年金工作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刘生,太平养老保险淄博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杰,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张俊东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暂不具备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可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
用人单位可以为以下六类人才建立人才年金: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具有可对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在省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人员;
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以上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科技类奖项(称号、工程)的个人。
此外,建立人才年金的用人单位,有经济负担能力的,鼓励在5年内逐步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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