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督促函 江苏上市公司独董履职尽责趋严趋实

2024-04-28 21:26:18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仲茜

  近日,多家江苏上市公司披露公告,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督促函。独立董事积极履职、主动发声,体现出江苏上市公司独董履职尽责日渐趋严趋实,江苏资本市场呈现出更加规范有效的新生态。

  4月24日晚,ST恒久002808)披露收到三名独立董事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此前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无独有偶,江苏上市公司扬子新材002652)、S路通、永悦科技603879)近日也先后公告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其中,扬子新材独立董事对公司原股东资金占用事项进展表示关注;ST路通300555)独立董事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敦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永悦科技独董则要求公司对违法违规事项深入分析,尽快推进整改,完善制度流程,严控非经营性资金使用和划拨。三家公司均公告称,高度重视独董意见、将落实独董要求,其中扬子新材还针对资金占用还款情况、后续解决方式和预计解决时间等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复,独立董事的发声取得较好效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202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独董制度迎来重大改革;2023年9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最新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履职保障约束。”

  上证报记者从江苏证监局了解到,近一年来,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工作要求,在履职引导、履职保障及培训宣传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有效提升了改革成效。畅通渠道、传达监管要求方面,江苏证监局点对点与独董建立双向联系机制;将对上市公司的所有发文抄送独董,保障独董的知情权。分类分层、引导独董履职尽责方面,该局梳理近期多项独董履职相关重点工作,一对一向独董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对于重点公司,进一步开展现场督导,提示风险,推动独董积极主动履职。强化引导、传递独董履职新生态积极信号方面,该局通过线上线下300959)相结合,现场培训和短视频宣传齐上阵,开展制度改革相关培训宣传,目前已基本实现所有上市公司董监高全覆盖。

  随着制度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独立董事将向“监督者”“咨询专家”“参与决策者”角色转变,进一步归位尽责、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发挥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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