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HK1528)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近期,公司相关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沪02民初25号之一,裁定如下:解除对申请人红星美凯龙(HK1528)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63,463,943.77元的冻结措施。根据【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2337号《裁定书》,裁定如下:《常州经开区商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项目租赁部分的效力于2017年1月22日终止,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案件中部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