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模式 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2024-09-20 14:21:49 来源: 浙江省信用协会

  摘要

  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模式使得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创新沃土。

  精准评价企业创新能力

  创新积分制以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为抓手,建立科技和金融融通互信的桥梁,通过对企业创新投入、创新产出、成长性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可以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精准评价,并给出企业创新积分,有效识别和发现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优秀企业集聚。

  科学设计创新积分指标体系。科技部深入分析国内外评价报告,在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和国内创新评价实践基础上,遵循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的指标构建原则,形成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并按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特征,确定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各级指标的不同权重赋值。

  推进创新积分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实施。2020年创新积分制在13个国家高新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其中包括101家国家高新区和32家省级高新区,覆盖全国25个省份,积分企业已超过10万家。2022年,科技部印发《“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主动服务和指导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打通政务数据渠道,实现“零填报”。各试点高新区、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协调地方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系统中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努力做到企业“零填报”,在保证数据真实度、认可度、权威性的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参与试点的工作负担。

  如湖北省多部门推动金融数据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搭建的“智慧大脑”平台,打通科技、工信、人社、生态、市场、税务、金融等13个部门法定数据渠道,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动态抓取、加密存储和积分计算,免去企业数据填报和人工计算负担,目前平台已汇集全省28119家科创企业的指标数据,实现创新积分评价结果互享互用。

  与资本精准对接

  创新积分制社会影响力逐步增强,已成为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金融工具,得到了地方政府、社会机构的认可。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明确,要依托创新积分制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的备选企业纳入融资担保计划支持范围,支持银行开发适合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创新积分制相关融资等产品;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指出,要高质量发展企业创新积分贷业务,扩大创新积分制评价范围至全部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立省级创新积分数据库,在全国范围推广创新积分制,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等。

  科技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十余家银行建立了“总对总”合作机制,设立推出了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根据创新积分直接对科技企业进行无抵押信用贷款。截至目前,已有近20家银行机构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据统计,2022—2023年银行机构为积分企业对接信贷金额超2000亿元,大大提升了企业享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利度。与中国银行总行合作开发的创新积分贷,2023年已发放600亿元专项额度。

  湖北省、山东省、河北省、江西省等均在省政府层面发文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在全省进行创新积分制的推广和应用。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依托科技部发布的创新积分制,2022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等多部门印发《湖北省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模型,结合湖北省特色优势产业特点,设计了政策导向、创新能力、发展前景、技术成熟度和加分项5个维度、27个评价指标。

  金融机构通过政府创新积分指标数据库和银行发放贷款数据库的比对拟合,确定指标权重、评分计算标准等模型参数,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实施分组打分,评价等级分为重点支持、优先支持、鼓励支持、审慎支持四类,确保最大程度地筛选出优质初创期企业。参与合作的银行可以获取创新积分评价数据,并根据实际调整评分模型,使创新积分“敢用、能用、好用”。

  如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设计科创中小企业打分卡,设置行业、定性和风险三个调整系数,系统根据“白名单”自动匹配测算单户授信额度,实现批量授信。截至2023年底,湖北省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模式参与银行由最初试点的3家拓展到了15家,参与银行运用创新积分发放贷款近300亿元,其中信用贷款30亿元,覆盖3000多家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信用贷款模式使得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入创新沃土。

  将创新积分制推向全国

  为进一步提高创新积分制工作水平和规范性,以更好地服务各地方创新积分制的实践应用。2024年8月,科技部在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印发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下称“指引”),明确指导原则、核心指标、结果应用等关键要素,为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积分制实施提供统一指导和规范。

  在坚持统一评价模型的基础上,鼓励各地方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灵活制定具体方案,细化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权重,确保创新积分制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实施。

  科学、客观的创新积分评价指标及权重是确保积分制实施成效的关键与核心内容之一。根据“指引”,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共计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同时“指引”鼓励各地方结合地方实际,主动衔接当地支持企业创新的财政、人才、住房、土地等政策,以科技创新再贷款、创新积分贷等实施成效为基础,深化积分制应用场景,积极对接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对创新积分企业主动增信支持,增强企业获得感。

  下一步,科技部还将组织开展对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深入调研,选择一批重点区域和企业群体进行长期跟踪、监测,通过调研持续优化创新积分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评价的精准性。同时,会同有关金融机构和地方积极拓展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发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系列产品,为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来源:科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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