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何奎)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885587)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1月22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保险资金在新股申购中的待遇得到了显著提升,这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参与新股申购的中签率,也有助于激发保险资金参与新股申购的积极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在现有基础上,引导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增加A股(含权益类基金)投资规模和实际比例。对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883436)考核,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考核权重不高于30%,三年到五年周期(883436)指标权重不低于60%。抓紧推动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后续逐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与资金规模。
对此,龙格认为,增加A股投资规模和实际比例,这有利于提升商业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的参与度。此外,对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883436)考核,可以鼓励其进行长期、稳定的投资,减少短期波动对保险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推动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则可以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商业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的投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