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直转模式:9家受托银行,统一现房抵押
鲁网4月27日讯 (记者 时瑞雪 实习记者 李文静) 4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1场,介绍临沂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对“商转公”直转模式对业务办理银行的要求以及为什么必须要求现房抵押进行了解释。
首先,直转模式下,原商贷并未结清,贷款抵押权人(即办理支行)需保持一致。因此,采用直转模式商转公,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贷款银行,须为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一家受托银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是按国家及省市要求确定,目前临沂市有工、农、中、建、交、临商、邮储、恒丰、浙商9家受托银行,已基本满足绝大多数职工贷款需求。其他银行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资格,可按程序向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出。
省内其他城市,“商转公”直转业务均需原商贷银行与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保持一致。
此外,“商转公”业务要求现房抵押,目的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
职工之前购买期房申请商业贷款时,采用了“房产预抵押及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商转公”贷款是把前期已办理的银行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已无法再提供阶段性担保。如果期房项目出现烂尾或产权纠纷则导致贷款风险。
防止“一房多贷”。现房抵押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可避免同一套房产被重复抵押或出售。
对此,省住建厅风险防控明确要求,“商转公”业务需用现房抵押。经了解,省内其他城市“商转公”均要求现房抵押。
责任编辑: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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