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域生态环境修复新实践
为切实提升生态修复实效,灌南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构建实质化修复机制,为做好环资审判的“后半篇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4年至今,共计审结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6件,判决赔偿生态修复金3451.5万元。设立全国首个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增殖放流2242万尾鱼虾蟹苗。
灌南法院立足灌河苏北中心线区位优势,打通陆地—海洋生态廊道。海洋修复领域,依托海洋牧场环境司法执行基地,以增殖放流、劳务代偿、认购蓝碳等多元化海洋生态司法修复方式投入项目建设,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开展经常性信息互通,协调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自设立以来,灌南法院已累计投入292万元生态修复金,为海州湾海洋牧场建设和渔业生态资源修复增添新动能。
2019年,灌南法院积极推动灌南县人民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生态修复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办法制定后,灌南法院先后投入570余万元用于政府环保立项工程。建成李集镇环境司法执行基地7500亩,栽植各类经济性树木和生态性林木6000余株,由当地困难农户包干管护,果子成熟后由农户对外出售以补贴生活,形成“政府引导、资金保障、群众管护、自发参与”的长效修复机制,修复成效持续巩固。卜一欣孙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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