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融监管局同意阳光财险新市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
来源:
金投网
2025年11月27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新市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乌鲁木齐阳光产险〔202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新市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曲扬街3402号办公楼8层815号。
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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