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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盈利药企信诺维“闯关”科创板,仍有知识产权案缠身
2025-12-24 21: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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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未盈利创新药(886015)企“闯关”科创板。12月22日,苏州信诺维(002387)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信诺维(002387)”)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公司也于当天发布招股说明书。

招股书披露,信诺维(002387)在研创新药(886015)管线丰富,覆盖抗肿瘤、抗感染等多个重大疾病领域,已形成“1+3+N”的创新药(886015)管线梯队——1个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受理,3个临床III期,N个早期管线,并通过全球BD(商务拓展)交易初步实现了以研养研。

烧钱研发阶段,累计亏损超20亿

据招股书介绍,信诺维(002387)旗下抗感染领域的注射用亚胺西福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NDA)已于2025年7月获得CDE受理,拟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引起的医院(884301)获得性细菌性肺炎(HABP)和呼吸机相关性细菌性肺炎(VABP);抗肿瘤领域的XNW5004(EZH2抑制剂)、XNW27011(Claudin18.2靶向ADC)以及XNW28012(TF靶向ADC)均处于III期或关键性临床研究阶段,还有多个候选药物处于临床开发早期阶段或临床前研发阶段。

信诺维(002387)称,在抗肿瘤领域,XNW5004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全球潜在疗效最佳、研发进度领先的针对表观遗传学靶点EZH2的小分子抑制剂,公司现阶段主要的适应症开发方向为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滤泡性淋巴瘤(FL)及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

尽管研发中的新药有着显著的商业化潜力,但信诺维(002387)的在研管线也面临来自全球大型医药公司、国内制药公司的竞争。公司核心产品XNW5004、XNW27011、XNW28012,以及注射用亚胺西福,均面临已获批上市或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的竞争。据招股书信息,仅以XNW5004所在“赛道”为例,作为EZH2抑制剂药物,目前全球获批上市的EZH2靶点药物共3款,在研产品方面,全球EZH2靶点处于临床研发阶段的药物共计9个。

尚无产品上市的信诺维(002387)仍处于“烧钱”研发阶段,据招股书财务数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信诺(CI)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63亿元、-4.27亿元、-3.86亿元和-3.74亿元。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20.26亿元。

作为一家尚未盈利的创新药(886015)企,信诺维(002387)以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上市,即预计市值40亿元以上,且在关键核心技术有突破、市场空间大、已达研发阶段性成果。信诺维(002387)此次IPO拟募资29.4亿元,其中23.4亿元用于新药研发,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信诺维(002387)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强静为药学科班出身,后转投金融行业,长期在银行、证券及投资机构任职。招股书披露,现年43岁的强静为上海交通大学药学学士、复旦大学金融工程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担任花旗(C)银行风险管理专员;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复旦大学金融工程专业;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担任杏泽资本的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担任信诺维(002387)董事长。

知识产权诉讼仍未完结

值得注意的是,信诺维(002387)在申请科创板IPO的同时,目前仍面临尚未完结的知识产权诉讼。

招股书披露,2024年10月,杭州新元素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元素”)作为原告,将信诺(CI)唯以及强静、乐美杰、吴予川作为共同被告,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为案由,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涉案产品的研发和推广等活动;立即销毁涉案的技术资料和生产设备;连带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

2025年1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2025年11月,杭州新元素撤诉,并于同月再次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诉讼请求、被告、案由等均未发生变化,与前次起诉一致。

案件审理过程中,2025年8月,信诺(CI)唯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杭州新元素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史东方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主张杭州新元素起诉缺乏依据且超诉讼时效,构成恶意诉讼,要求被告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5,000万元、在全国性媒体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25年9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述案件。

信诺(CI)唯在招股书中表示,虽然上述诉讼不涉及信诺(CI)唯目前在研管线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上市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但公司仍然可能因为败诉、诉讼长时间无法得到了结或者因诉讼间接导致的声誉损害等情形,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据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经济观察网杜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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