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
近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整合测绘事项、统一技术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的目标。
一、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1.适用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不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
2.适用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3.适用测绘事项:包括用地预审与选址测绘、勘测定界、地籍测量、地形图测绘、建设工程定线测量、不动产面积预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工程竣工测量等。
(二)工作重点
1.整合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业务所涉及的测绘事项整合为三个阶段,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
2.统一技术标准:执行《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试行)》,确保成果互认。
3.优化服务流程:通过“联合测绘”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包括委托、登记、实施、检查、归档等环节。
4.成果共享机制: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机制,避免重复提交。
(三)各方职责
1.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真实全面的项目信息,验收测绘成果。
2.测绘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对成果质量终身负责,不得转包分包。
3.监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创新亮点
1.全流程线上管理:依托“联合测绘”平台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效率。
2.信用评价机制:建立测绘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实行激励惩戒措施。
3.质量监管机制:实行10%比例抽检,确保成果质量。
4.鼓励技术创新:支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仪器设备。
三、实施保障
1.技术支撑: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测绘行为。
2.平台支撑:通过“联合测绘”平台实现业务管理和数据共享。
3.监管机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四、预期成效
1.减轻企业负担:减少重复测绘,降低测绘成本。
2.提高审批效率:通过成果共享,缩短审批时间。
3.规范市场秩序:通过信用评价和质量监管,提升测绘服务质量。
4.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五、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2.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需按规定做好保密管理。
3.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事项应统一委托给一家测绘单位。
4.测绘单位应确保仪器设备检定合格,成果质量符合要求。
本细则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试行三年,由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试行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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