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信息】市财政积极支持农村公益事业 农民幸福感显著提升
市财政局围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立足农村农民实际需求,扎实推进农民关注、村内急需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真抓实干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资金保障。充分认识农村公益事业这一“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按照“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要求,善作善为,强化保障。今年以来,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958万元,支持不少于22个村庄开展至少336个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其中,安排资金1000万元支持桓台县开展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试点,切实做到“小资金惠大民生”,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二是问需于民,解决实际问题。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坚持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优先安排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内公益事业“小微项目”。2024年,支持248个村庄实施322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涵盖建设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文化体育设施等,桓台县获得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试点省级补助338万元,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强化管理,提升项目质效。指导和组织区县建立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清单,动态调整、滚动管理项目清单,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会同业务部门、行业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优化调整,力求项目资料数据准确、规划合理、社会效益明显。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予支持的清单,坚决抵制“面子工程”、过度美化等项目,对各区县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导向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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