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2026年经营主体年报开始啦

来源: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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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网1月4日讯 (记者 薛玲) 依法年报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2026年的首个工作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别忘了年报。

  依法年报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凡2025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请于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填报。

  年报非小事,信用不可失。如果有以下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企业未按时年报的,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年报信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年报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逾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可能被处罚。因未年报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两年未移出的,将被实施另册管理,办理工商登记事项时将受限。

  尤其要提醒的是:年报不收费、不发短信链接,谨防诈骗!

  校对 胡妍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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