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万“买”上海户口?警惕“社保挂靠”灰色落户陷阱

来源: 劳动报

  摘要:面对记者对社保断缴、基数过低历史问题的担忧,中介均以“影响不大”“反正要等”等话术淡化处理,催促尽快成交。

  2025年12月1日,上海两项落户新政《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正式施行,为各类人才留沪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路径。然而,政策红利之下,“社保代缴”“挂靠包装”等违规落户灰色服务却悄然滋生。

  这些中介以“快速搞定”上海户口为由吸引客户,让不少追逐落户梦的劳动者不仅钱财受损,更面临法律追责与信用受损的风险。

  落户有门槛,社保是审核关键

  根据现有政策,上海落户分为“居转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应届生落户等形式,由于后两种形式的身份限定,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居转户”、人才引进是最具可操作性的形式。

  新政中,主流的“居住证转户口”通道保持“7年居住证+7年社保个税”的基本框架,满足“中级职称+近4年累计36个月1.3倍社保”或“近4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条件即可申请,满足“近4年累计36个月3倍社保”者可缩短至5年落户,临港新片区、张江等重点区域进一步放宽政策。

  对于高层次、高技能等人才,则设有直接的人才引进通道,往往对申请者的就职企业有所要求,其中,“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这一点颇具吸引力。

  无论走哪条路,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都是审核的核心材料与关键门槛。政策明确要求申请人在沪稳定就业并依法参保,强调社保、个税、劳动关系的真实性与一致性。

  值得注意的是,落户社保要求中的“1倍”基数,实际是指“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最新要求,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人才引进相关业务的1倍社保基数维持11396元/月不变,即收入月薪需达到这一数字。

  落户政策中常见的要求是达到此基数的2倍、3倍,对应的标准分别为22792元/月、34188元/月。

  中介“一条龙”造假,社保挂靠明码标价

  如果在社交媒体搜索“上海落户”等相关信息,立刻会涌现大量铺天盖地的落户中介广告。记者以“本科学历、6年居住证、1.3倍社保不够”“QS排名400多名的留学生”等各种不符合落户资质的身份咨询了多家落户机构,声称能“操作”落户的中介比比皆是。他们的方案万变不离其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社保挂靠。

  “您居住证明年就满7年了,但是社保按最低基数缴纳肯定是不符合的。”名为“魔都李老师”的中介根据记者的条件,开出了两种主要的操作方案。一种是走“人才引进”通道,报价惊人,不仅需支付1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名额费”,并需将社保挂靠公司按“2倍基数”缴纳2年,李中介给记者算了笔账,“11396×2×0.3716×24+申报6个月周期(11396×2×0.3716×6)=254085元”,加上个税后,社保费用预计在29万左右,总费用预估超41万元,承诺约3年内办成。

  另一种方案则是更普遍的“居转户”通道,服务费3万元,但同样需挂靠并按更高基数缴纳社保。针对记者无中级职称的情况,李中介建议:“理工科我们可以直接帮您评职称,文科也没事,可以通过考中级经济师,走居转户。”

  当记者对比两者费用时,中介极力推荐更贵的人才引进方案,强调其“时间快一年、配偶子女可随迁”,而对其中巨大的法律风险则轻描淡写。

  另一家中介机构的姚中介也提供了类似的挂靠方案,对于记者提出的“有没有风险”“这不就是造假”等问题,他详细阐述了如何虚构一套完整的劳动关系。

  首先,要求记者从当前供职单位办理离职,到手一张“退工单”,然后由中介联系的公司办理“招工”,从而获得落户审核所需的合规劳动备案记录。为了制造匹配社保基数的银行流水与个税记录,中介有一套“一条龙”服务方案:“您每个月给我一笔钱,然后我把社保扣除后,剩余的钱作为您工资打给您,连续三年,即可帮您申请落户。”

  面对记者对社保断缴、基数过低历史问题的担忧,中介均以“影响不大”“反正要等”等话术淡化处理,催促尽快成交。

  违规合同自始无效,“钱户两空”风险极高

  这些看似“周到”的服务,是否可行?记者查阅发现,2025年5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社保挂靠引发的落户服务合同纠纷。李某与某咨询公司签订14万元的落户服务合同,支付首期5.6万元后,中介为其办理了社保挂靠,后续李某发现自身不符合落户要求,要求解除合同退款遭拒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该合同以虚构劳动关系等方式规避落户政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依法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李某明知违规仍寻求不正当途径,亦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决中介酌情返还4.4万元,李某自身承担了逾万元的损失及诉讼成本。

  这并非个例,近期已有类似中介机构“暴雷”跑路,令消费者血本无归。例如,此前被媒体暗访曝光的“百沪居”机构突然失联,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消费者自发组建了维权群,群内有人表示,“11月的社保是我自己交的”“对接老师全部失联”。

  实际上,所谓的“维权群”难以实现“维权”,许多消费者也心知肚明这是灰色产业,有消费者说,“都是我省吃俭用的钱,但挂靠的不敢报警追回来啊。”

  业内人士透露,高新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报价多在15至20万元,但高新企业资质动态调整,“可能在办理过程中就失去高新资质,导致落户失败”。“居转户”同理,“2倍社保可能缴了半年,中介就跑路了,这些风险中介也不会提前告诉你。”

  社保挂靠违法落户需走正规途径

  在居转户、引进人才落户相关政策中,均在第十三条“法律责任”中明确提到“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依法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层面,社保挂靠已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损失钱财事小,违法违规事大。上海嘉定法院曾发布一起关于“代缴社保”的科普,其中提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单位、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代缴表面是“额外”社保基金收入,实质使挂靠者享受真实劳动关系才能获得的待遇;假数据会污染社保精算模型、养老保险抚养比。

  对于挂靠者而言,违规缴费会被清退,全国社保系统可联网核查,上海也发布过多起相关案例;还会被记录社会保险失信信息,面临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向中介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也有泄露风险。

  对于提供挂靠的单位而言,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经营受限等后果,还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若挂靠者领取社保待遇(如生育津贴、失业金),或进行贷款诈骗,单位负责人或经办人可能一并被定罪。

  任何承诺通过“挂靠”办理落户的服务均游走在法律红线之外。劳动者应通过正规就业,以真实、合规的贡献满足落户条件,这才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长远发展的唯一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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