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 推动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据揭东区人民政府消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揭阳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出台《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建机制、布网络、加供给、强保障等具体规定,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办法》全文共七章六十二条,内容涵盖总则、平台建设、服务内容、保障激励、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实现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办法》规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包括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其中,实体平台包括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确保市、县、镇、村(居)四级全覆盖。三大平台将融合发展,实现功能互通、信息共享。
二、规范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办法》明确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规定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要求,并对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员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三、拓展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办法》列举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专业法律服务内容,规定了构建大调解格局,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同时,鼓励运用新兴媒体创新服务供给模式。
四、强化保障与激励举措。《办法》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经费保障责任,规定了社会参与、志愿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人才培养及智慧建设等内容,旨在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坚实支撑。
五、加强监督与管理。《办法》对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公众监督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各项职责依法履行。
自《办法》正式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为《办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财政主管部门需落实解读工作经费保障,其他相关单位需协同做好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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