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联动支持企业稳产增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一方面,落实国家有关要求。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等相关工作安排。2025年,国家层面对工贸政策协同提出了有关要求。
另一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此外根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工作有关要求,需要制定出台工贸联动有关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正文共4个方面16条内容,其中扩大优质产品供给5条、释放有效需求潜力4条、提升供需衔接实效4条、强化工贸政策协同3条。
1.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方面,主要聚焦于破解低端同质化产品“内卷”、高端优质供给不足问题,通过政策激励推动技术、产品创新,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供应品质,包括加快重点领域产品创新突破、优化优势领域生产能力布局、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推动工业品提标提质、体系化构建制造品牌矩阵等5条内容。
2.挖掘有效需求潜力方面,主要聚焦于破解市场需求不足、企业预期转弱,投资、拓市等信心不足的问题,包括发挥设备更新政策牵引作用、深入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做好企业国际合作服务、大力支持消费品出口转内销等4条内容。
3.提升供需衔接实效方面,主要聚焦于破解工业产品供给和市场需求之间适配性不高的问题,包括更大力度开展“十链百场万企”产业链对接、加力推广适销对路工业品、推动平台与集群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等4条内容。
4.强化工贸政策协同方面,主要聚焦于强化跨部门、跨条线政策联动,协同产业政策和贸易、财税、金融政策形成合力,包括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统筹做好外经贸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精准服务等3条内容。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省经信厅;
解读人:徐子阳;
联系电话:0571-87054708;
备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联动支持企业稳产增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42号)中具体政策条款由该政策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