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戒尺如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德州一政协委员带来“解题”提案

来源: 齐鲁晚报

  “罚站不敢超过十分钟,批评需斟酌每一个字眼,面对调皮学生的违规行为,第一反应不是如何管教,而是怕引发家长投诉。”这是很多基层教师的履职困境。这种“不敢管、不愿管”的心态,正在悄然侵蚀教育本应有的刚性与温度。

  在今年德州两会上,德州市政协委员、德州天衢新区长河小学校长孟杰提交的《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履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管善教良好生态的提案》,精准戳中这一教育痛点,引发广泛共鸣。孟杰不仅梳理了基层教育生态的现实困境,更给出了制度层面的破解路径,为重塑尊师重教氛围、激活教育内生动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也不仅仅是德州,放眼全国,教师履职的“两难”场景并不鲜见。2025年9月,《南方周末》就曾报道:安徽安庆某县城小学美术老师周艺,因要求课堂违纪学生抄写字词遭家长投诉至教育局,校方劝其道歉收场,此后她坦言“不愿再管学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有甚者,个别家长借投诉之名行讹诈之实,让教师在履职中如履薄冰。

  “这不是个别教师的胆怯,而是教育生态在‘责权利’失衡下的扭曲。”孟杰在提案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近年来,社会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要求日益严苛,这无疑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教师履行管理、惩戒职责时的容错空间严重不足。一旦出现争议,教师往往陷入“举证难、申辩难、救济难”的弱势境地,最终选择“明哲保身”。

  这种困境背后,是现有制度的三重短板。正如提案所梳理的,当前教师行为管理制度“惩处导向”过强,对教学探索中的轻微过失、非主观故意的履职失误缺乏包容;对教师问题的定性陷入“非对即错”的二元模式,忽视了教育场景的复杂性与行为动机的差异性;争议处理程序透明度不足,教师申辩权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易被不实投诉裹挟。贵州某县级教育局2024年1月至8月的台账显示,其间收到128条教师举报信息,经调查仅7起基本属实,其余多为不实举报或恶意投诉,大量不实投诉不仅消耗行政资源,更寒了教师的心。

  教育的真谛,在于严管与厚爱并行、惩戒与引导并重。当教师因惧怕追责而放弃必要的管理职责,受伤害的终究是学生。南昌市一名教师曾因对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罚站,遭学生拳打脚踢,学校却因担心激化矛盾选择“息事宁人”,这样的案例刺痛了无数教育工作者。“孩子成长需要阳光雨露,也需要修枝剪杈,失去惩戒的教育,难以培养出有规矩意识的公民。”孟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绝非为教师失范行为开脱,而是要划清“履职探索”与“失职失范”的界限。

  这份提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了“分级认定、容错纠错、权益保障”的完整制度闭环。提案明确,依据主观动机、行为性质、实际后果、事后态度四个维度,将教师履职问题分为四类:对出于改进工作目的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包容鼓励;对非故意的一般性过失侧重批评教育、帮助整改;对违反职业规范行为依规处理,区分故意与过失;对体罚、受贿等严重失范行为坚持“零容忍”。这种精细分级,打破了“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简单化评判,彰显了治理的科学性。

  规范公正的程序是制度落地的保障。提案建议,针对复杂家校争议组建由校领导、教师代表、专家及家长代表组成的第三方调查组,充分保障教师申辩权,明确调查时限与反馈机制。这一设计,既能避免单方定责的不公,也能减少不实投诉的干扰。同时,建立容错清单、纠错路径、恶意投诉打击及声誉修复机制,形成“容错不纵错、纠错促提升”的良性循环,为敢担当、善作为的教师撑起“保护伞”。

  事实上,教育惩戒与教师权益保护的制度探索已在多地起步。内蒙古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实施细则》为全国提供了借鉴,部分地区实行“听证式”投诉制,有效化解家校对立。孟杰建议,德州应加快出台市级层面实施指引,通过试点探索、制度修订、宣传引导,让容错纠错机制落地生根。这一建议,既立足当下痛点,也着眼长远治理,契合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当教师不再因履职失误而惶恐,不再因不实投诉而寒心,才能放下包袱深耕教学,才能以足够的底气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孟杰的这份提案,不仅是对教师群体的关怀,更是对教育生态的守护,对育人本质的回归。

  “如何让教育的‘戒尺’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这一课题早就摆在我们面前。孟杰说,唯有明确权责边界、完善制度保障,让敢管善教者有依靠、有尊严,让家校关系回归理性互信,才能培育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张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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