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独山县自然资源局正式批复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工程第一批次临时用地申请。该批临时用地位于独山县麻尾镇和上司镇,总面积11.4624公顷,使用期限为4年,主要用于支持铁路工程建设。
此次批准的临时用地涉及麻尾镇象山社区、和平村、麻尾村以及上司镇盖寨村、学庄村、峰洞村,共计12个地块。用地总面积中,农用地占7.5475公顷,建设用地占3.6511公顷,未利用地占0.2638公顷。
根据批复,该临时用地将用于建设项目的拌合站、工棚、弃渣场、办公用房、施工便道、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批复明确要求,用地单位不得改变批准用途、超范围使用土地,不得出售、抵押或转让,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并需确保不妨碍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造成安全隐患。
批复强调了多项使用与监管要求。一是用地单位须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二是开工前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防治措施,编制应急预案。三是使用期限届满后,须自行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废弃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或达到可利用状态。
该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旨在保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同时规范临时用地管理,落实土地复垦与生态保护责任。
原文:独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工程第一 批次(麻尾镇、上司镇)临时用地的批复(来源: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