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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发布通报,证实其监管企业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因货款纠纷殴打经销商,被处行政拘留。事件曝光后,市国资委紧急回应,对其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联合公安展开调查。身为国企高管,为何以拳脚解决商业争端?经销商本是酒企市场命脉,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更深层问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
1月27日上午,记者就荣某锋殴打经销商的具体起因、经过等问题联系到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接线人员表示对事情具体情况不清楚。记者又联系到太原市国资委,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需要询问市宣工作人员,太原市委宣传部则表示会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来源:太原国资
据悉,因荣某锋拖欠经销商张先生80万元货款,双方发生纠纷,随后荣某锋对张先生实施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2026 年 1 月 16 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荣某锋作出行政拘留 3 日、罚款 300 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开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荣某锋目前担任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太原市国资委。在进入太原酒厂前,荣某锋曾任太原外贸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另据天眼查公开的任职信息,荣某锋名下关联3家处于存续状态的企业,包括山西晋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等,并在相关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销商对酒企的发展至关重要,其合作模式直接关系到品牌的市场渗透与长期发展。2025年初,荣某锋在一次公开采访中表示,对于经销商的选择,倾向于与年轻人携手,计划放低门槛,希望培养出一批能与品牌共同成长的经销商。然而据公开报道,经销商张先生透露荣某锋在2025年年中曾向其表示“你不能干了”,并要求他停止所有畅销产品的经营,仅允许销售积压的滞销品。此举不仅伤害了合作伙伴,还与其前期倡导的“共成长”理念相悖。
公开资料显示,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19日,其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太原酒厂。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制,2023年注册地址变更至杏花岭区酿造小镇晋泉路1号,旗下拥有“晋泉礼祐”“晋泉陈韵”“晋泉1号”“晋泉红高粱”“晋泉高粱白”等产品。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晋泉高粱白酒(881273)”在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