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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背景下长期资产增值税管理难点与合规路径全景洞察
2026-02-05 18:50:28
作者:刘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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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密集发布多份公告,为《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落地实施,以及从原有制度体系平稳过渡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文件不仅为纳税人准确理解和落实税法要求、提升税法遵从水平指明了路径。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面对中国经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核心目标,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愈发凸显。用友金融观察认为,本轮《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及相关配套公告,并非对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文及后续政策的简单整合与法律升格,而是结合时代背景与科技进步,在发票电子化改革成果的支撑下形成的一套以数字税收征管理念为核心的增值税制度体系。可以预见,增值税将成为我国率先完成数字化征管转型的税种,通过征纳接触点的迁移、税收规则深度嵌入企业经营流程,逐步实现“自然遵从”的治理目标。

在此背景下,用友金融立足税务管理数智化转型升级的战略视角,助力金融机构深入洞察外部监管变革带来的系统性影响,主动适应并融入这一全新的增值税合规生态。

《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长期资产的界定、进项税抵扣与调整、证据链条整理以及追溯管理进行了规范,也是本次改革中变化最大、覆盖面最广、数字化与智能化管理水平要求最高的一项制度要求。

01

构建全流程可动态化追溯的长期资产台账

以及长期资产进项税抵扣台账

纳税人需要在最长20年的时间周期(883436)中建立准确且动态的长期资产台账并准确归集、反映、追溯其原值、使用目的、对应进项税抵扣与调整情况。包括:

准确界定纳入管理的长期资产并按照税法要求形成基础信息台账。

特别关注当前未达到时间界限(2026年1月1日)、规模界限(原值500万元),但预期未来会超过500万元阈值或单次资本化改造金额可能超阈值的长期资产,须同样纳入台账管理。

准确重组资产卡片信息形成符合要求的单项长期资产,且该行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准确、全面归集与长期资产关联的进项税凭证及财务核算信息。

准确记录长期资产原值、用途、使用目的、进项税抵扣与调整、处置等情况,并可及时有效追溯。

用友金融建议纳税人依托数智化技术手段,建立能够支撑超长周期(883436)管理的工作体系并形成可追溯的数字化台账,避免由于管理人员变更、历史资料未完全交接带来的连续性管理风险,进而产生追溯性调整与更正申报成本。

02

准确区分进项税处理方式并完成计算

按照《办法》规定准确区分可全额抵扣、不得抵扣、分期调整的长期资产。

在长期资产发生用途变更后,按照净值率准确计算其对应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于分期调整的长期资产,能够准确计算调整基数,并按两类不允许抵扣项目(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883434))、三类不允许抵扣项目(简易计税、免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五类不允许抵扣(前述五类)项目的顺序计算对应的进项税额。

准确计算发生资本化改造、停止和恢复摊销、长期资产处置、实际使用年限短于法定调整年限等特殊场景。

用友金融认为,纳税人能够依靠信息系统建设,精准判断长期资产的处理方式,并完成准确计算,避免手工计算带来的管理风险。

03

数据口径与税会差异管理

纳税人在计算两类不允许抵扣项目时,需要考虑:

长期资产折旧或摊销额可能无法使用会计核算数据,需要比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管理规定,或按照《办法》规定的调整年限进行重算。

采取的计算(拆分)方法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准确计算和处理税务调整带来的会计影响。

用友金融认为,从当前税务管理实践上看,纳税人需要建设符合税法要求的智能化引擎,对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长期资产,基于税法进行准确的“属性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规范数据处理口径,进而准确计算拆分比例。同时,纳税人还需要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税会差异,与调整结果一并反馈会计核算。

04

证据留存与申报管理

在最长达20年的调整期限内,纳税人需要:

按照《办法》要求逐笔登记资产名称、原值、进项税额、折旧/摊销年限、用途比例、年度转出金额等信息,同时留存采购合同、发票、用途划分说明、折旧计算表等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在1月征期(通常为1月20日)内完成长期资产调整、无法划分的进项税转出年度汇算以及纳税申报,整体工作压力较大。

用友金融认为,证据留存被查已经逐渐由一项实务管理要求升格为制度刚性,纳税人需要重视并通过信息系统建设相关证据的收集、保管、交接、调用管理,避免因资料缺失引发的税务争议乃至追溯调整和更正申报。同时,纳税人还需要通过建设完善的计税申报系统,通过自动化计税出表,提升1月征期申报工作效率,降低大量手工计算管理带来的错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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