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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金公司密集增资,仍有3家注册资本未达标中性
2026-02-27 06:51:33
作者:余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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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增资潮”仍在持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批复同意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变更注册资本至10亿元。

记者梳理发现,随着《消费(883434)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施行,2025年以来,唯品富邦消费(883434)金融、中信消费(883434)金融、四川锦程消费(883434)金融、河北幸福消费(883434)金融、北银消费(883434)金融等8家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完成增资,其中有5家增资至10亿元。

随着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增资落定,国内31家持牌消费(883434)金融公司中,还有3家消费(883434)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不足10亿元,分别为晋商消费(883434)金融(5亿元)、蒙商消费(883434)金融(5亿元)和盛银消费(883434)金融(3亿元)。

增资潮仍在持续

依据监管批复信息,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总注册资本将达到10亿元。增资后,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据悉,2018年,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美控股”)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圆金控”)共同发起成立金美信消金,持股比例分别为33%、34%、33%。

不久前,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批复同意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变更股权,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和金圆金控分别受让国美控股持有的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16%股权和17%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和金圆金控的持股比例均为50%。

按照《办法》要求,消费(883434)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主要出资人(主要股东)的出资比例不低于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全部股本的50%。受《办法》要求驱动,包括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在内的多家消费(883434)金融公司近期密集进行资本结构调整。

1月13日,北银消费(883434)金融公告称,收到监管批复,同意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资本由8.5亿元变更为10亿元。去年12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发布行政许可批复,同意湖北消费(883434)金融增加注册资本9.5亿元,由13.589亿元变更为23.089亿元。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后,湖北银行出资比例达49.55%,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以来,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北银消费(883434)金融、湖北消费(883434)金融等9家消费(883434)金融公司进行了资本结构调整。其中,金美信消费(883434)金融、北银消费(883434)金融、唯品富邦消费(883434)金融、中信消费(883434)金融、四川锦程消费(883434)金融、河北幸福消费(883434)金融将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

博通(AVGO)分析金融行业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增资潮大概率延续,但节奏将更趋理性分化。一方面,受净资本约束和不良容忍度收紧影响,中型消金公司为维持ROE(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仍将有较强动力补充核心资本;另一方面,头部机构可能转向定向增发等多种组合模式,而非单纯依赖股东注资。

3家公司未达监管要求

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增资潮”虽在延续,但仍有尾部机构注册资本未能达到《办法》要求的10亿元。目前,在国内31家持牌消费(883434)金融公司中,还有3家不达标,分别为晋商消费(883434)金融(5亿元)、蒙商消费(883434)金融(5亿元)和盛银消费(883434)金融(3亿元)。

王蓬博分析指出,上述几家消费(883434)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难以达标可能有几个原因:首先是三家消金公司整体盈利偏弱,自身利润不够,很难靠内生把资本补起来;第二就是现有股东出资意愿不强,对后续回报预期不高,不愿意再多投钱;第三是想引入新股东也不好找,符合监管条件的投资方不多,股权和审批流程又慢;第四是这些都是区域性机构,业务体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一般,股东和监管都偏谨慎。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记者,近年来消费(883434)金融公司频频增资,既是对监管文件的充分响应,同时也是其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实现稳步扩张的一个缩影,增资举措能够夯实机构资本实力,强化抵御风险的整体能力。仍有部分尾部消费(883434)金融公司未有增资进展,可能是股东层面尤其是大股东层面未达成一致,例如增资来源、增资规模多少、由几名股东增资,以及各股东之间的增资比例如何分配等,也可能是主要出资人对消金公司继续投入的意愿不强。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对记者分析指出,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三个来源:未分配的利润、现有股东出资、引入新晋股东。近年来,消费(883434)金融行业内“马太效应”加剧,盈利高度集中于头部企业,中小消费(883434)金融企业经营明显承压。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消费(883434)金融企业无法产生和积累足够的盈利。同时,无论是现有股东还是潜在投资者都会对消费(883434)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中小消费(883434)金融企业的行业竞争力产生怀疑,缺乏继续投入的动力。

如果消费(883434)金融公司不能满足注册资本要求,或将对其经营产生直接冲击。2024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的《消费(883434)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下称“评级办法”)将资本管理的权重设定为15%,仅次于风险管理的25%。评级结果直接影响消费(883434)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

评级办法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应当根据消费(883434)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深入分析风险及其成因,制定消费(883434)金融公司的综合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确定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并督促消费(883434)金融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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