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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法院执前扣划破解涉企执行堵点利好
2026-03-09 05: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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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南京某建设公司与某环保工程公司的合同纠纷通过六合法院推行的“执前扣划履行”机制得到快速化解。环保工程公司账户被保全冻结,无法按时发放工资,而建设公司急需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环保工程公司向建设公司支付9万元货款及违约金。调解书生效后,环保工程公司无法偿还欠款,而建设公司急需资金。承办法官胡元川向当事人释明“执前扣划履行”机制,可在执行立案前由法院直接扣划保全款项用于清偿债务。法院启动“执前扣划履行四步工作法”,审查核实、作出裁定、款项划转、出具证明,仅用5天时间完成债务清偿。该机制有效缩短了债权实现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六合法院院长黄伟峰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机制流程,扩大适用范围,优化服务举措,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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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要等执行立案、走一系列流程才能拿到款项,没想到文书刚生效,法院就通过执前扣划把9万元欠款全额打到了账户上,真是太高效了!”近日,原告南京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拿着到账凭证,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连连致谢。这起涉企合同纠纷的快速化解,正是六合法院推行“执前扣划履行”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保全款项“待划转”,

企业急盼“早兑现”

2023年,南京某建设公司与某环保工程公司签订《钢结构加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公司依约完成钢结构加工并交付货物,但环保工程公司在提货后尚有部分款项未付清。多次催要无果后,建设公司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

诉讼过程中,环保工程公司表示,因公司账户被保全冻结,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为职工发放工资;而建设公司则急需收回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担心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将耗费额外的时间和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后经六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环保工程公司向建设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9万元。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却面临新的困境——环保工程公司表示,因为公司账户被限额冻结,没有其他可以周转的资金偿还欠款;而建设公司则急需收回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

两难之际,承办法官胡元川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执前扣划履行”机制,表示若债务人愿意主动履行,可在执行立案前由法院直接扣划保全款项用于清偿债务,无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了解该机制后,环保工程公司立即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说明其被保全账户内的资金足以清偿案涉债务,且公司目前无其他周转资金用于履行,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扣划其保全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清偿本案债务。

四步闭环高效办,权益保障“零延迟”

提交申请后,六合法院立即启动“执前扣划履行四步工作法”高效完成债务清偿:

第一步,审查核实。承办法官快速核查调解书生效情况,确认保全账户余额足以覆盖9万元债务,并全面排查环保工程公司涉诉涉执关联案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确保扣划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步,作出裁定。经审查符合扣划条件,法院当日即依法作出扣划裁定,明确扣划金额、收款账户等关键信息,为后续款项划转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步,款项划转。执行部门收到裁定后,迅速启动快速响应机制,仅用3个工作日即完成保全款项从冻结账户扣划至法院专用账户,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公司办理领款手续。建设公司提交领款材料后,法院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9万元货款及违约金全额到账。

第四步,出具证明。债务清偿完毕后,法院主动向环保工程公司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其信用记录增添正向凭证,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融资信贷不受影响。同时,法院依法解除对环保工程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企业资金周转恢复正常,职工工资得以如期发放。至此,这起合同纠纷在调解书生效后的第5天即实现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胡元川表示:“按照传统执行流程,建设公司需待履行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待执行立案、分案后,再由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保全款项,整个过程手续多,耗时长。而通过‘执前扣划履行’机制,法院在裁判生效后即可直接扣划,大幅缩短了债权实现周期(883436),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建设公司负责人感慨:“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货款,解了原材料采购的燃眉之急。”环保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亦表示:“法院这个机制既让我们履行了义务,又保住了企业信用,还避免了职工工资拖欠,真是一举多得。”

破解“执行空当期”,执源治理见实效

“执前扣划履行”机制,是六合法院对人民法院案例库第254号指导性案例的深度应用。核心在于针对裁判生效后、执行立案前的“空当期”,依托已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经被保全人申请,法院直接裁定扣划保全款项用于清偿生效裁判确定的债务,实现“未立执行案、款项即清偿”的效果。

该机制的适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被保全财产金额足以覆盖案涉债务本息,由被保全人主动提出扣划申请,并经法院审查确认不存在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操作流程上构建“申请—审查—裁定—划转—证明”全链条闭环管理,各环节衔接有序、规范高效。此举既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快速兑现,又有效避免债务人因进入执行程序而产生信用惩戒风险,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源头减案提质效,司法为民暖人心

传统执行程序,立案、查控、处置……环节层层递进,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而六合法院的“执前扣划履行”机制,恰恰抓住了裁判生效后到执行立案前的“黄金空当期”——调解文书一经生效,履行即刻启动,无须等待执行立案的烦琐流程,更无须经历查人找物的漫长周期(883436)

依托已保全的财产,经被保全人主动申请、法院审查裁定,款项直接扣划到位。原本需要数月甚至更久的执行周期(883436),如今大幅压缩,债权人的胜诉权益“秒级”兑现。

除了速度快,更好在“双赢减负”。对债权人而言,是权益的快速实现;对债务人而言,避免了进入执行程序后的信用惩戒风险,以最小成本履行义务。司法资源省了,当事人诉累减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自然水到渠成。

同时,该机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执行立案前,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实现了“司法资源节约、当事人减负、社会诚信提升”的多重效益。

自“执前扣划履行”机制推行以来,六合法院已适用该机制办理此类案件17件,涉案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从出具裁判文书生效到案款兑现不到10个工作日,较传统执行流程缩短80%以上,所有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

六合法院院长黄伟峰表示:“我们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努力让能在审前化解的纠纷不进入诉讼程序,能在当前程序解决的案件不留给下一道程序,能自动履行的案件不进入执行程序。”

下一步,六合法院将继续完善机制流程,扩大适用范围,针对涉企纠纷、民生案件等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举措,以更高效、更便捷、更温情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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