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可以看见不少“江苏元素”,呈现了江苏法院在维护良好创新秩序、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等取得的多方面成果。
维护良好创新秩序,明确竞业限制义务限制范围
报告原文:保障人才有序流动,郑某离职后从业与原公司商业秘密无实质关联,法院认定其不违反竞业限制。
案件回顾:郑某在某医药公司担任生产运营部首席技术官期间,接触过其关联公司两款药物化学成分生产等保密信息。郑某于2021年9月辞职并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后入职某生物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2022年2月,某医药公司以郑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后起诉至法院。
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郑某负有的不竞争义务应当限于其接触过的两款药物,对比某生物公司的产品与某医药公司的产品、其关联公司的两款药物,虽然均包括癌症治疗产品,但从适应症和用药方案上看,不具有可替代性。据此,法院判决驳回某医药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将劳动者负有的竞业限制义务限制在劳动者知悉的关联方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范围内,有效保障高技术人才的有序流动。
促进市场要素高效配置,建立破产公共服务中心
报告原文:南京、宁波、合肥、佛山、成都、西安等地深化破产事务中心建设,实现破产审判效能、企业重整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益“三提升”。
工作亮点:南京市企业破产公共服务中心由南京中院联合南京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共同成立。通过整合行政、司法、市场和管理人四端力量,“线上+线下”集约提供企业破产公共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对国务院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具体事项的全覆盖,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管理人办理破产的各类需求。
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判赔7.7亿元
报告原文:某上市公司虚增营收11亿元,法院依法判处实际控制人有期徒刑六年,判令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7.7亿元。
案件回顾:2025年12月,南京中院对金通灵公司等26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案,依法适用先行判决制度,判决金通灵公司对4.3万名投资者赔偿7.7亿元,对金通灵公司以外的时任“董监高”、中介机构等25名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先行判决方式,显著提升了中小投资者受损权益的保护时效性,有力强化了民事赔偿对财务造假行为的震慑效应,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窃取数据开发产品,适用惩罚性赔偿被罚3000万元
报告原文:江苏法院审理某数据纠纷案,依法认定窃取数据集合、开发数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3000万元。
案件回顾:某电商公司研发了“生意参谋”衍生大数据产品,用于分析、加工电商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并为商家提供用户喜好分析等数据服务。某科技公司突破电商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数据产品“小旺神”,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获利金额巨大。
南京中院一审认定某科技公司既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又构成侵害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开出3000万元“罚单”。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就判决履行达成和解。
以就医为由申请解除“限高”,出境赌博被追究刑责
报告原文:某被执行人谎称就医骗取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却出境赌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溧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将被执行人狄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狄某某以其身患膀胱癌需要不定期前往外地治疗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溧阳法院经审查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予以解除。
狄某某病情稳定后,未及时向法院报告,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后溧阳法院依托“执行110”机制,在机场控制住狄某某并将其拘传到法院,证实了其前往香港、澳门等地进行小微及大额赌博的事实。鉴于狄某某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情节恶劣,溧阳法院将相关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选聘港澳台同胞人民陪审员,促进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报告原文:江苏、浙江、福建等地选聘港澳台同胞和侨胞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与相关司法活动。
工作亮点:江苏法院积极探索实践涉港澳台案件人民陪审工作,推动涉港澳台案件审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南京建邺、苏州昆山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涉台案件审判需要,选任台胞人民陪审员,激发台胞参与司法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涉台纠纷公正高效化解。参审案件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离婚等涉台民事纠纷,依托同乡、同业优势,更好促进涉台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好法官边晓斌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
报告原文:深入开展向丁宇翔、边晓斌、王佳佳等英模学习活动,激励广大法院干警忠诚履职、挺膺担当。
英模介绍:边晓斌,全国模范法官、江苏时代楷模、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生前系扬州仪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2023年12月14日在执行案件现场勘查任务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2025年7月10日,最高法、人社部、中共江苏省委联合召开追授边晓斌同志称号表彰会。边晓斌二十九年如一日,扎根一线、全面履职、勇于担当,用行动诠释责任,用生命书写忠诚。在江苏仪征,在新疆新源,他奉献青春、挥洒汗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校对王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