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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入股联营,三方共赢
2026-03-09 22: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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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 3月9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韦蒋)企业发展势头正好,却被“用地难”卡住了脖子,怎么办?近日,南京港(002040)生态农业(885505)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入股联营”方式,成功获取溧水区洪蓝街道上港社区上庄村3.48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为南京市首例通过入股联营路径,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的创新实践,实现企业、村集体、村民三方共赢。

2018年,台宁生态农业(885505)发展(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宁农业”)落户洪蓝街道上港社区,流转670亩土地,专注热带水果种植与休闲旅游,成为当地一张靓丽的“水果名片”。

红美人柑橘、台湾红心火龙果和芭乐、长果桑……近年来,企业深耕热带水果,引进新品种,吸引了游客纷至沓来。

随着产业逐步成熟,公司董事长许金表却有了“甜蜜的烦恼”:“种得好,还要能留住人。我们想发展研学体验、休闲配套,却受限于原有农业用地性质,无法建设相关设施。”

拓展经营,首先遭遇的是土地性质的“硬约束”。企业要升级、产业要融合,土地从哪里来?这道题,亟待一个新的解法。

了解到企业发展难题后,洪蓝街道一方面协助企业申报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申请农用地转用指标;另一方面通过修编村庄规划优化布局,保障项目用地。

然而,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收紧影响,新增建设用地无法直接入市。面对困局,上港社区决定另辟蹊径:通过村企入股联营来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

“村集体与民营企业联营,在南京尚无先例,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洪蓝街道农业综合(884012)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明全说。街道多次召开推进会,深入调研,倾听企业与村集体双方诉求,共同探索合作可能。创新方案“作价入股”谋共赢

村企联营的核心在于利益分配。“这个平衡点,在于既要促进村集体增收,也要保障农业企业的投资回报。”溧水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溧水规划资源分局主动作为,深入挖掘政策空间,全程指导洪蓝街道上港社区与台宁农业,创新设计出“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的具体模式——即村集体不卖地、不租地,而是将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以资产形式入股至与企业共建的新项目公司,双方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伙人”。

方案确定,由上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该地块使用权作价100万元入股,与台宁农业共同成立南京港(002040)生态农业(885505)开发有限公司,占股30.3%,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分红机制等关键事项。

2025年,洪蓝街道上港社区与台宁农业签订入股联营协议,项目涉及的3.48亩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于近日获批。该方案实施后,预计可为企业增加营收2000万元以上,同时为村集体经济增收4.8万元,并带动村民长期就业40余人,季节性临时用工200余人。“这解决了我们扩大经营最根本的土地问题,心里踏实了,发展更有底气。”许金表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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