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气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885572)局等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极端天气风险管理规范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是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的关键举措,已纳入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事项。
通知要求,城乡规划、重点区域建设规划等重大规划,以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必须依法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论证工作须在规划批复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完成,确保气候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为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七部门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对于审批制、核准制项目,相关部门将在审核阶段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专业意见。市气象部门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作者:徐跃英责任编辑:张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