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指导目录,以制度创新补齐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短板,强化气候风险防控。
《管理办法》明确了气候可行性论证范围、论证机构、报告编制、评审流程及监管要求,填补了宁夏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制度空白。指导目录覆盖国土、交通、能源(850101)、水利(885572)等18大类项目,并明确规定审批制、核准制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论证,备案制建设项目应当在施工图审查前完成论证,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宁夏气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论证项目数据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体系,严格论证机构与报告管理,确保论证数据真实、结论科学,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作者:罗玲责任编辑:苏杰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