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信信托的风险出清又迎来实质性节点。
3月17日,华信信托官网发布《关于安鼎公司收到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其中显示,大连安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鼎公司”)已收到华信信托管理人发出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会议提交表决的三项议案《财产管理及处置方案》《关于处置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这是华信信托自11月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次会议三项议案全部通过,标志着破产重整进程迈出关键一步,后续资产处置和财产管理将依法有序推进,为化解债务风险以及保护债权人权益奠定基础。
公开信息显示,华信信托是辽宁省唯一持牌信托公司,自2019年被列为高风险机构、2020年发生较大规模逾期风险以来,其风险化解已历经6年。
8月,由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并由大连市财政局实控的安鼎公司出手,承诺在9月25日前收购符合资格的个人投资者信托受益权。数据显示,截至9月24日17时,已与安鼎公司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个人投资者达到3004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5%,为启动破产重整创造了条件;11月2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华信信托破产重整申请。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破产重整事宜接连推进,1月28日,华信信托官网转发了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明确了其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具体安排;1月30日,华信信托在官网发布《关于安鼎公司完成债权申报的公告》称,按照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要求,债权人应于1月30日前向华信信托管理人申报债权。安鼎公司已于1月30日向华信信托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
而此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三项议案中,最受市场关注的是《关于处置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案》。记者通过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了解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显示,华信信托主要资产为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而华信信托持有的前述长期股权大部分涉及质押或司法冻结。在业内人士看来,华信信托持有的大通证券28.255%的股权具有可变现价值。
“《关于处置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案》获得通过,意味着管理人可依法启动核心资产的变现流程。华信信托曾持有大通证券股权,这部分资产的处置将直接影响清偿能力。”用益信托研究员张施表示,债权人会议是破产重整中的法定关键节点,议案通过表明各方债权人对当前管理方案达成初步共识。
据了解,华信信托是继新华信托、四川信托之后,第三家通过法定破产程序处置风险的信托公司。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风险化解正在步入实质性加速轨道。随着高风险机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行业生态将不断优化,市场信心也将有效提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