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长城(000066)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作为新增保证人,为三家主债务人(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885430)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所欠中国长城(000066)河北分公司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GO)。同时,原保证人中油金鸿的担保责任由8.52亿元有条件豁免至5亿元,该豁免以公司担保合法有效为前提。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担保人应偿付1000万元现金,该款项将直接冲减债务本金。此外,本次债务重组仅为对中油金鸿的部分保证责任有条件免除,并不导致主债权相应减免。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东方河北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各方确认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885430)有限公司原欠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务总额约 2.61 亿元,其中本金1.33 亿元。本次重组安排主要如下: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AGO);原保证人中油金鸿天然气(885430)输送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豁免至1亿元。两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均仅限于 1 亿元本金,不含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费用。债权人可自主选择向任一保证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