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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2026-04-06 19:16:17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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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职工与居民同步覆盖、协同推进。 2、制度实行省级统筹、独立运行,构建六大体系,确保城乡一体。 3、待遇上,失能超6个月且评估通过者可享护理保障,职工与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4、月度最高支付标准分别为居家护理职工1449元、居民1190元,社区护理职工1209元、居民893元,机构护理职工1302元、居民9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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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4月6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职工与居民同步覆盖、协同推进。制度实行省级统筹、独立运行,构建六大体系,确保城乡一体。筹资方面,职工由单位与个人各担0.15%(总费率0.3%),退休人员个人费率0.15%,居民初期费率0.15%(财政与个人1:1分担),5年内逐步过渡至0.3%。灵活就业人员费率0.3%,基数按城镇平均工资60%确定。待遇上,失能超6个月且评估通过者可享护理保障,职工与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度最高支付标准为:居家护理职工1449元、居民1190元,社区护理职工1209元、居民893元,机构护理职工1302元、居民977元。制度同时设立连续参保激励与等待期机制,并推进跨省异地结算,服务“候鸟”等群体。方案强调评估规范、服务定点与基金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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