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3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江苏精研科技(300709)股份有限公司、王明喜、黄逸超、杨剑、许明强。
决定书显示,江苏精研科技(300709)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精研科技(300709)于2025年8月2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
二是精研科技(300709)2021年2月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时,精研科技(300709)未对安特信异常的财务数据及关联交易情况执行必要核查,导致精研科技(300709)披露的安特信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不准确、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不完整;
三是精研科技(300709)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与常州微亿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研科技(300709)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明喜、董事会秘书黄逸超、财务总监杨剑、时任副总经理许明强,未按照规定勤勉履职,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精研科技(300709)、王明喜、黄逸超、杨剑、许明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