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风上水”“新中式水景艺术园林”……这是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伊通县)的长庚生态园对外公开销售墓地的营销卖点。
该公墓与周围村屯仅一墙之隔。村民们反映,项目征地之初,对外宣称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然而时隔近8年,园区却只见墓地,当时承诺的其他生态项目却不见踪影。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涉嫌违规大面积建设超标豪华墓地,还涉嫌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建墓地。
事件曝光后,吉林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吉林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当地进行核查督办。吉林省四平市市长、吉林省民政厅厅长已于27日到现场实地查看项目的整改情况。
“祠堂墓”上下两层超30平方米
售价约200万元
长庚生态园距离吉林省长春市不到一小时车程,与其一墙之隔的是四平市伊通县景台镇永久村大成号屯。长庚生态园接待人员告诉记者,公墓有如意苑、吉祥苑、揽胜苑、泰和苑、锦绣苑5处墓区在售,价格在2万多元到10万元不等,其中,锦绣苑是今年新开的园区。
在锦绣苑北侧,记者看到这里并排建有35座独门中式“住宅式”墓地,每座墓地门前一对抱鼓石,古铜色的中式大门上是一对金色的兽头门环。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地上地下两层墓地,每座售价约200万元,目前处于停售状态。
4月23日,在35座“住宅式”墓地的南侧,有工人正在施工开挖新的墓穴。工人们说,他们是附近永久村的村民,这些“住宅式”墓地当地叫“祠堂墓”。记者进入一座未装修的“祠堂墓”,墓穴为上下两层,长约4.25米,宽约3.66米,深约4.5米,两层墓穴总面积超30平方米。
近年来,民政部多次发文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根据《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要求,埋葬骨灰的单人墓穴或双人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不得超过6平方米。
耕地被占,村民承包田变墓地
公司每平方米被罚8元?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但村民们反映,长庚生态园已建成墓穴的区域,有他们的耕地和林地。
伊通县景台镇永久村村民告诉记者,长庚生态园占地主要涉及永久村二组、三组、四组的农村集体土地。三组村民杨柳庆(化名)说,长庚生态园占了他家2亩多耕地,此前种的是玉米(885811)。村民许福全(化名)家也有耕地成了墓地。记者查看了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颁发于2018年9月1日,其家庭承包的4块耕地全部为基本农田。
据中国科学院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分析,长庚生态陵园目前占地面积(已开发的)约合1195.5亩。从2019年生态陵园开始陆续修建,一直持续至今。当前生态陵园的公墓面积约合33.29亩,集中分布在园区的北侧。
公开资料显示,长庚生态陵园的经营主体为吉林长庚生态园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显示,2019年至今,该项目共有伊通县自然资源局的9条供地公示信息,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的有2.172公顷,约32亩,其余主要为“其他商服用地”,共计511.5亩。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早在2024年,长庚生态园就已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2024年开始,民政系统自上而下清查整治时,长庚生态园这个项目就被列为重点户了。”记者查询发现,该项目有3条行政处罚,涉及违法使用林地、非法占地等,共计处罚约17万元。其中,2025年8月12日下达的行政处罚显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庚生态园私自占用位于陵园区最北侧的一处宗地建设墓地。处罚结果包括,责令该公司将非法占用的36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墓穴;对非法占用的3609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处以8元罚款,共计24552元。而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处每平方米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生态园只见墓地不见生态农业
工作人员:待开发
长庚生态园的宣传册宣称,它是经吉林省民政厅审核批准的经营性公墓。陵园导览图上,除了已开发在售的墓区外,还有景观亭、瀑布、风车花海等人造景观。另标注有多处大面积的生态农业(885505)、果树园等区域。
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位永久村的村民,村民们都反映,起初该项目在宣传征地时,只说要建生态旅游项目。有村民说,村屯附近曾贴有一张规划图,但后来摘掉了。
长庚生态园的生态农业(885505)区在哪个位置?工作人员表示,那属于待开发区域。工作人员表示,将来有可能会建墓地,也可能会建景。
据天眼查,长庚生态园项目2018年8月在伊通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信息显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3.7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以田园农业为主,开发矿坑花园、瓜果采摘、垂钓、农家乐、农耕体验等。而多位村民表示,目前只有墓地,没有真正的生态农业(885505),也无文旅产业。据央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