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经济工作,重提房地产(881153),定调“努力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中办、国办发文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圳优化限购政策,核心区域允许增购1套住房;公积金政策密集落地,深圳、广州、苏州大幅提高额度上限;广州、天津、苏州等地推进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广东省、河北省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
中央: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要闻一: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经济工作,重提房地产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部分,会议强调要“努力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扎实推进城市更新(885991)”。
本次政治局会议释放了积极信号,预计二季度宏观政策有望保持较大力度,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稳中向好基础。本次再提“房地产(881153)”,彰显了房地产(881153)重要性,“努力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体现了中央对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的积极态度,预计全国层面将继续侧重落实此前已经部署的各项支持政策,各地因城施策稳定房地产(881153)市场将是主旋律,在“深入挖掘内需潜力”下,供需两端政策仍有发力空间,优化公积金政策、发放购房补贴(含给予贷款贴息)、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收购存量商品房和存量闲置土地、完善“好房子”建设和城市更新(885991)配套政策等均是着力点。(详见:政治局会议再提“房地产(881153)”,释放哪些信号?)
要闻二:两办发文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4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文件提出主要目标:到2027年,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再过3至5年,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在“加大关爱力度”部分,文件明确“稳步推进新就业群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随着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将新就业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助于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升新就业群体的住房保障水平。本次政策从国家层面明确推进方向,预计各地将陆续出台配套措施,保障新就业群体住房需求。
地方:深圳优化限购政策,深圳、广州、苏州等地大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要闻三:深圳优化限购政策,核心区域允许增购1套住房
4月29日,深圳出台楼市新政,其中规定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社保/个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深圳本次优化限购政策,精准针对核心区域,在保持限购区域不变的前提下,定向增加限购区域的购房套数,允许持有居住证非深户购买1套住房,释放更多住房需求,新政后深圳房地产(881153)市场活跃度有望提升。(详见:利好落地,深圳楼市再出新政!)
要闻四:公积金政策密集落地,深圳、广州、苏州大幅提高额度上限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同时,购买首套住房的额度可上浮60%;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额度可分别上浮50%、7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额度可上浮40%。上浮比例可叠加,最高可上浮170%,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51万元。
广州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0万元,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可上浮10%、40%、50%;新增购买"好房子"上浮情形,可上浮30%,累计最高可上浮80%,两人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60万元。
苏州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优化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套数认定标准,申请时全国范围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购买新建"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购买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上浮后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佛山(883403)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额度提高至120万元,二套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将购买绿色建筑住房的上浮标准由“二星级以上”调整为“一星级以上”,并将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885760)住房额度上浮比例提高至20%;同时,将符合二孩以上家庭及上述情形的额度上浮的适用范围由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可叠加,最高可上浮80%,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216万元。
要闻五:广州、天津、苏州等地推进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
近日,广州、天津、武汉等多地优化楼市政策,其中涉及存量盘活相关内容,具体来看:
广州出台楼市新政,落实"去库存"要求,支持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收购存量商品住宅用作安置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办用房用于经营性物业的安置。加大商办物业去库存力度,因地制宜推动存量商办物业合规转换为医疗、教育、养老、酒店、康养、保障性住房等用途。继续使用专项债券收回符合条件的低效存量土地。
天津出台楼市新政,指出,盘活存量商品房,优先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金融支持收购盘活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
苏州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支持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可按照价值相当的原则,调换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
要闻六:广东省、河北省发布"十五五"规划纲要
广东发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商办用房,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办用房兼容商业酒店、研发创新、医疗服务(881175)、养老托育、租赁住房等功能。推动已出让未开发土地盘活利用。同时,广东在规划纲要中还指出“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
河北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高保障性住房配置效率,通过利用存量房源、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新增住房保障需求。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885991)模式。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政策汇总:公积金政策高频落地,存量盘活为政策重点之一
4月底5月初,各地公积金政策加速落地,是频次最高的政策优化方向,主要集中于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等方向。另外,多地政策优化与生育政策结合,如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条件增加初婚初育家庭;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条件增加一孩家庭;苏州指出对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各地给予差异化贷款贴息;武汉延长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发放时间至2027年末。
表:近3月主要政策类型出台频次
注:合计列中一条政策可能覆盖多个维度。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附表:
表:4月27日至5月5日房地产市场重点政策及事件汇总
(详情请查看中指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