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常州市人民政府消息,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度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6月5日,申报人员需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主要包括:在常州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常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者;在常州就业的港澳台及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退休人员及处于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央驻常单位等非本地评审权限的人员需提交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条件
1. 执行《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相关规定。申报资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2. 高技能人才可贯通申报:取得技师资格并工作满1年可申报初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资格并工作满1年可申报中级职称。
3. 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且符合晋升条件者,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4. 符合“绿色通道(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如重大贡献人才、海外归国硕士/博士、部队转业安置人员等,可按相应规定直接申报。
5. 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持外地职称证书者申报,需满足证书真实有效、可查询等条件。
7. 论文、报告等学术成果需在中国知网等平台进行查重,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且不得使用毕业论文、产品说明书等无效材料。
三、申报程序
1. 单位审核:申报人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单位需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网上申报:2026年5月6日至6月5日,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填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
3. 材料初审:网上审核通过后,须于2026年5月11日至6月12日期间,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初审。
四、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包含单位公示证明、职业道德评价、学历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成果证明等。所有复印件需由单位审核盖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五、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可加入QQ群(群号:610737626)获取最新信息。具体申报资格条件及表格可参见通知附件。
原文: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