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赣阳光人寿〔2026〕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166号宜春市商务中心7层2单元702室至707室。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2026年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赣阳光人寿〔2026〕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将营业场所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166号宜春市商务中心7层2单元702室至707室。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