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发布消息,宁波图书馆日前发布公告,宣布启动针对早期办理的含押金借阅卡的押金退还工作。此项服务主要面向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该馆办理了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
办理对象与基本条件
本次押金退还的办理对象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宁波图书馆办理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办理前,读者须确保已还清所有超期图书。
办理所需材料
根据办卡时间不同,所需材料有所区别:
1. 对于1997年9月26日(含)后办卡的读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借阅卡及押金收据。若收据或借阅卡丢失,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退押金申请书。
2. 对于1997年9月26日前办证的读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上交读者证和押金收据,两者缺一不可,遗失则无法办理。
3. 非本人办理时,代办人需同时携带持证人和代办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为周一13:00至17:00,周二至周六9:00至17:00。读者可就近选择以下任一地点办理:
- 福庆馆:一楼总服务台(宁穿路2100号),电话0574-88270101。
- 永丰馆:一楼读者服务台(永丰路135号),电话0574-87361567。
- 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宁穿路1888号),电话0574-81887001。
相关提醒
押金退还服务将持续开展。持有宁波各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需回原开户馆办理。已办理免押金借阅卡的读者则无需重复办理此项业务。
原文:宁波图书馆提醒:这笔钱可以退了(来源:宁波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