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中性

2026-05-15 14: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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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
印染--
消费--
甲醇--
能源--
PVC--

中化新网讯 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聚焦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聚氯乙烯、造纸(881137)印染(884130)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节能降碳诊断。

《通知》提出,将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统筹开展节能降碳诊断和碳排放核算服务,并根据诊断和核算结果,制定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间安排等。《通知》要求,诊断服务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碳排放核算服务应依据企业碳排放核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开展,并出具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

《通知》细化了节能降碳改造具体方案的具体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概况要写明能源(850101)消费(883434)与管理情况、企业碳排放情况等。诊断内容及结果分析要包括能源(850101)管理情况、能源(850101)消费(883434)结构、用能情况及能源(850101)流程、能源(850101)计量及统计、用能设备运行效率、产品综合能耗、能源(850101)成本、节能技改项目、主要碳排放环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降碳措施等。改造方案要聚焦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850101)管理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节能降碳改造目标。

《通知》明确,“十四五”期间,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中发现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准入值要求的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原则上应全部纳入节能降碳诊断计划。

为强化服务,《通知》提出,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加强与工业节能监察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广节能降碳诊断、咨询、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指导服务机构建立“诊断—建议—实施—反馈”全流程跟踪服务制度。未按时完成任务或企业满意度较低的服务机构,取消其未来3年诊断服务参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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