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知名电影制作人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及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天马影视”,原称“传递娱乐(HK1326)”)股份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将于6月9日判刑。
经过16天刑事审讯,该法院裁定,黄百鸣在担任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期间,蓄意不当地使用内幕消息。远早于该内幕消息披露前,黄百鸣建议其胞妹买卖该公司股份。
资料显示,黄百鸣于1946年4月8日出生于中国香港九龙,是中国香港导演、监制、编剧、演员,参与电影超过100部,包括喜剧《最佳拍档》《开心(KXIN)鬼》《家有喜事》等,有中国香港“喜剧教父”之称。
据了解,2017年,黄百鸣在商讨出售天马影视控股权益期间,获得非公开信息,包括签订一项谅解备忘录、以及收取一名潜在买方的1000万港元诚意金。
黄百鸣于2017年8月25日收到该笔诚意金后,随即向其胞妹转账合计200万港元;同日,其胞妹开始买入天马影视股份。自2017年8月30日起,黄百鸣多次通过WhatsApp向其胞妹发出信息,就买入天马影视股份的时间、价格提供建议。
据核查,黄百鸣胞妹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以远低于2017年10月25日天马影视控股权益消息公布后的价格,先后买入超900万股天马影视股份。其中,黄百鸣胞妹买入天马影视股份的大部分资金均来自黄百鸣。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均会严重滥用投资者信任,并会损害市场的廉洁稳健。如有人不当使用机密资料来谋取私利,香港证监会必定毫不犹豫地采取果断行动,并对违法者的不当行为公开追究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天马影视于2012年10月31日在港股创业板上市,2015年1月9日转于港股主板上市。在黄百鸣出售天马影视的控股权益后,该公司自2018年3月13日起更名为传递娱乐(HK1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