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000783)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23长江Y1、24长江Y1、25长江Y1)的发行条款中约定了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拟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因该事项属于向普通股股东分红的情形,触发上述债券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