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金融监管局、湖北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融活供需”行动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加大信贷投放、健全协同机制、优化金融供给、强化综合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有效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湖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融资环境。此次行动的启动,标志着湖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正加速从“银行端供给”向“企业端需求”深度转变。
强化民企融资要素保障
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细胞,是推动湖北经济增长、吸纳就业、激发创新活力的核心力量。当前,省内广大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企,仍普遍存在轻资产、抵押物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审批流程繁琐等问题,融资壁垒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扩产升级、科技创新和市场拓展。
《通知》要求,加大信贷投放,强化民营企业融资要素保障。各银行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稳定信贷投放,坚决消除民营企业融资“隐形壁垒”。在有效把控风险的前提下,严格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监管要求,细化尽职免责清单。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行动,稳步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落实好无还本续贷政策。
立足湖北产业发展特色,本次行动聚焦湖北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与服务等五大支柱产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开展全链条金融服务,并推动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多种工具助力构建现代民营经济体系。
要健全协同机制。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与发改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用好重点项目、向社会推荐项目、国企民企合作项目“三张重点项目清单”,做到项目对接率与融资需求尽调率均达100%。推行白名单常态化对接,定期筛选科技、外贸、消费(883434)等行业的优质民营企业推送至银行机构,引导建立快速对接响应机制。
搭建银企高效对接桥梁
为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对接效率低的行业难题,《通知》提出要优化金融供给。鼓励银行机构根据民营企业高成长、轻资产等特点开发信用贷、循环贷、“科技人才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引导保险机构优化科技保险产品,鼓励开发民营企业专属普惠型团体保险产品。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大税务、社保、水电等关键数据归集共享,引导银行机构深化金融科技运用,推广民营企业贷款全流程线上化办理,缩短业务办理周期(883436)。
此外,《通知》提出要强化综合保障。将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会诊帮扶机制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聚焦有真实经营场景、合理融资需求但资质略有瑕疵的民营企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跨部门会诊,“一企一档”制定解决方案。多方联动大力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