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山东鸿城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城产投集团”)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870.43万元,案号为(2026)鲁0102执3069号。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号为(2026)鲁0102执3069号的案件中,山东玫城能源(850101)有限公司(下称“玫城能源(850101)公司”)、平阴县城市改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平阴城改投”)、平阴玫瑰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平阴玫瑰开发公司”)与鸿城产投集团被一同列入被执行人。
股权穿透显示,鸿城产投集团系平阴城改投全资股东;平阴城改投系玫城能源(850101)公司、平阴玫瑰开发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94%、100%。
鸿城产投集团成立于2023年10月,位于济南市平阴县,法定代表人为高兰坤,注册资本3.93亿元,实控人为平阴县财政局,经营范围包含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850102)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供暖服务等。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24日、4月27日,鸿城产投集团分别被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分别为5172.28万元、3694.90万元,案号分别为(2026)鲁0105执2330号、(2026)鲁0102执2810号。
在案号为(2026)鲁0105执2330号的案件中,玫城能源(850101)公司、平阴城改投、平阴玫瑰开发公司、马军等也被列为被执行人。
在案号为(2026)鲁0102执2810号的案件中,玫城能源(850101)公司、平阴城改投、平阴玫瑰开发公司与鸿城产投集团一同被列为被执行人。同时,玫城能源(85010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杨国、平阴城改投及法定代表人高美仲、平阴玫瑰开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高美仲、鸿城产投集团及法定代表人高兰坤被采取限制消费(883434)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