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记者袁雪飞报道5月2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据悉,《政策措施》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将于6月4日起正式实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政策措施》紧扣城市更新实践中反映最集中、诉求最迫切的政策堵点,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烦琐等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比如,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提出通过精简报审材料、推行容缺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衔接机制;支持老旧厂房更新项目采用消防查验报告替代竣工验收报告,优化消防审验。
《政策措施》聚焦系统集成,构建全链条政策供给。以规划编制的弹性和灵活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地方式,保障项目“进得来”;以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引导居民和社会主体多元参与,保障项目“落下来”;以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动起来”。
《政策措施》鼓励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探索空间。比如,在规则细化方面,支持各地在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用地兼容混合开发等方面制定正负面清单,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出台豁免清单,鼓励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在机制创新方面,支持探索建立“申请制”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实施机制,以民生公益贡献为导向的容积率平衡机制,制定土地过渡期续期和征缴土地收益金等管理办法。
《政策措施》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作为政策发力点。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政策措施》提出,既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又要激活经营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使用者付费明确的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此次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江苏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未来,江苏还将聚力推动出台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发布江苏省城市更新“十五五”专项规划,推动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