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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4·07”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宣判中性
2026-05-28 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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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
连云港--

本报讯近日,连云港(601008)市赣榆区烟草(885851)专卖局“4.07”销售伪劣产品案,经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主犯鲁某涛、邱某、陈某威等12人因犯有销售伪劣产品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12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36万余元。

2023年8月以来,以鲁某涛、邱某、陈某威为主的犯罪团伙从厦门等地多批次购进假冒卷烟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165万元。同时,该团伙利用网络工作室、第三方平台等交易途径,帮助他人接收并提现销售假冒卷烟资金7136万元,涉案金额达7311万元。该案是赣榆区局近年来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判刑人数最多的销售假烟案件,彰显了赣榆专卖战线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守护卷烟市场良好秩序的坚定决心。(李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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