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通报称,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入户检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罚1万元。南都记者了解到,从今年5月以来,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已被罚3次。
【通报】
入户安检弄虚作假,被罚1万元
通报称,2026年4月14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燃气入户安全巡查中发现,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配送地址登记为东莞市石碣镇俄村兴盛三街1号101室的东莞市石碣明灏餐饮店室外,有2个正在使用的瓶装燃气,其中有1瓶燃气连接的燃气软管为3.7米;而按照燃气设备有关标准,燃气连接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米。
2026年4月22日,执法人员登录“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核查入户安检记录发现,上述饮食店于2026年4月21日的安检录入信息只拍摄了1个气瓶,没有拍摄3.7米长的燃气软管,且安检结果为合格,与饮食店内实际用气情况不符;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存在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序号145的裁量档次轻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今年5月以来,已3次被罚
事实上,这并非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今年首次被罚。南都记者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搜索发现,在此次被罚之前,该公司今年已有两次被罚记录。
根据今年5月21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今年3月21日,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给大岭山镇大岭山华兴街1号101室(东莞市龙源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燃气用户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作为瓶装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按要求免费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45的轻微裁量档次,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今年5月21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还通报称,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 121,违法程度“轻微”裁量档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为此,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以1.05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近两个月以来,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已3次被罚。
【回应】
加强配气人员的培训教育
天眼查信息显示,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
燃气安全至关重要。为何连续被罚?被罚之后,将如何整改?5月28日,南都记者拨打了东莞市新世纪(NCEW)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对方称,其是客服人员,将让公司相关人员给记者回复。
其后,该公司一名蔡姓男子致电南都记者称,关于被罚原因,是由于“有时送气工一时大意,没检查清楚用户用气情况,导致入户安检的时候拍的照片不清晰等。”
蔡先生表示,公司配气人员入职之后都要经过培训教育和考证。目前,公司共有持证配气人员近百人,每个季度都有培训。“被罚之后,我们加强了配气人员的培训教育;也会根据市城管局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