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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及董事长张文等被警示 2022年上市东莞证券保荐
2026-05-28 15: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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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倍益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业绩预告、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文、董事会秘书蔡秋菊、财务负责人温莉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2、倍益康于2022年12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募集资金35,934.00万元,用于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文、蔡秋菊,一致行动人为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和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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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益康--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倍益康(920199.BJ)5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2026年5月26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万元至850万元。2月27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595.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34万元。4月15日,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其中,利润总额修正为261.84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5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397.21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42.29%。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董事会秘书蔡秋菊、财务负责人温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张文、蔡秋菊、温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倍益康于2022年12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倍益康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13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169.5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99.50万股。

倍益康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5,9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69.918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764.08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倍益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并出具XYZH/2022CDAA1B002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2年11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340,000.00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1,699,179.2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40,820.7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3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万元整),新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16,340,820.75元(人民币叁亿壹仟陆佰叁拾肆万捌佰贰拾元柒角伍分)。

倍益康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拟募集资金35,934.00万元,拟分别用于成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品牌宣传建设项目。

倍益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韩琰、周碧。

倍益康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为3,169.918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3,523.85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358.490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712.4066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倍益康2025年7月1日晚间披露《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高于1,000,000股;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高于180,000股。

截至公告披露日,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46,2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0%,减持价格区间为29.05-41.86元/股,减持套现总金额为18,160,387.62元;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3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9%,减持价格区间为32.00-41.86元/股,减持套现总金额为4,624,355.49元。两家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减持677,934股,套现总金额为22,784,743.11元。

减持后,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836,2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51%;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5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9%。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8,382,5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2.31%;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48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8%。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结合自身情况和对倍益康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资料显示,倍益康实际控制人为张文、蔡秋菊,一致行动人为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倍益康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张文、蔡秋菊对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32.66%、13.02%;对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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