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能集团(HK1608)(01608)发布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本集团的法律顾问及本公司的公司秘书黄慧雯女士将辞任公司秘书一职及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而刘伟强先生将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接替黄女士。刘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项下的公司秘书规定。

伟能集团(HK1608)(01608)发布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本集团的法律顾问及本公司的公司秘书黄慧雯女士将辞任公司秘书一职及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而刘伟强先生将获委任为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接替黄女士。刘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项下的公司秘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