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深圳以高质效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6-05-28 2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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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讯记者皮泽红报道5月27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小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正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志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歌;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彭国庆;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海雷介绍相关情况。

据悉,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先行示范区建设聚焦“法治城市示范”等五大战略定位。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深圳重大使命任务,要求深圳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意见》印发以来,深圳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定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进行总动员,强调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深入扎实做好,确保不断有新的更多更大的成果展现出来。深圳坚持将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市“十四五”规划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细化安排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先后印发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七个率先”要求,明确了376项重点任务,取得了扎实成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歌介绍,过往五年,深圳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以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为目标,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以高质效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63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同比增长超6倍,261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同比增长近1倍,211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库,同比增长近4倍,形成了一批具有标志性、示范性的创新成果。比较突出的有四项:

一是率先探索构建海洋检察体系,加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积极争取最高检支持,推动由前海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涉海洋检察案件,建立海岛巡回检察等机制,相关工作入选2023年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十大成果和深圳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海洋保护合作,构筑东部“大鹏湾——大亚湾”和西部“环珠江口黄金内湾”两大海域跨市检察协同网络和工作机制,与粤桂琼三省九地市检察机关会签《红树林湿地保护检察联盟共建协议》,形成了跨区域检察协作的新局面。

二是检察智能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积极稳妥地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进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和试点任务,研发上线了刑事、民事检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案件证据摘录、文书生成、案卡提取、质量评查等多项智能辅助功能,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今年一季度,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刑事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56.2%,民事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92.8%,相关工作成效被最高检充分肯定,系统被全省推广。

三是深入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护航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三检合一”工作机制,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同步审查是否涉及刑事追诉、行政纠违、民事追责等情形,同时建立市区两级“同步报备、同步指导”制度,以最大检察合力保护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出台商业秘密、版权等领域保护指引,赋能企业保护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相关经验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向全国推广,工作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

四是推动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在深设立,搭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学术新平台。立足深圳的区位优势,在最高检、省检和市委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努力打造“国际化检察交流基地、专业化检察教育培训基地、多元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分院成立一年多来,已经举办涉外法治等专题培训30多期,与香港律政司、澳门检察院等开展涉港澳法治研讨、同堂培训,推动深港澳司法交流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坚定扛起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推进上级各项改革攻坚任务落地见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司法权威,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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