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实习生王思奕)5月2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杨海明在担任国新证券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向投资者以暗示的方式保证投资收益且未进行风险提示的行为。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海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实习生王思奕)5月2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杨海明在担任国新证券广州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向投资者以暗示的方式保证投资收益且未进行风险提示的行为。
广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海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