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一份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3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8号)。因该所出具的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局决定对中审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对该所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罚款约1611万元,并暂停该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处罚决定书反映,中审华所作为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审华所出具的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3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广道数字通过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发票、银行回单、发货通知单及入库单等方式虚构销售和采购业务,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2018年至2023年,广道数字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42973927.21元、191558867.84元、223444673.66元、249266088.49元、303965284.02元、282630187.61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7.34%、95.39%、98.96%、85.87%、99.39%、98.14%;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4,652,610.42元、85416420.45元、117359597.78元、133078197.50元、162512396.11元、151900201.80元,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84.53%、91.17%、98.41%、83.30%、99.13%、92.26%。广道数字披露的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审华所对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所上述审计业务收入为2,169,811.28元(税后)。
二、中审华所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
经查明,中审华所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1、控制测试存在重大缺陷;2、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3、函证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4、应收账款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5、存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6、应付账款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7、收入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8、未审慎核验税收证明。
中审华所在上述相关审计工作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正确的审计意见,出具了含有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
吴英达作为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实际履行广道数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职责,是对中审华所2018年至2023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义华、谭新红作为广道数字2021年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对中审华所2021年至2023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深圳证监局决定:
一、对中审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169811.28元,处以10849056.40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二、对吴英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三、对龚义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谭新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鉴于吴英达、龚义华、谭新红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深圳证监局还决定:对吴英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龚义华、谭新红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中审华所及3名注册会计师合计被罚没1611.8867万余元。
另外,5月29日,深圳证监局还公布了《关于对注册会计师单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中审华在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存在控制测试、货币资金、函证、应收账款、存货、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未审慎核验税收证明等问题,单闽作为广道数字2018年至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单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被审计的广道数字2016年11月25日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9680。因重大财务造假,于2026年1月5日被北京证券交易所摘牌并终止上市,成为2026年A股首只退市股,也是北交所首例违法被强制退市的案例。
